也有在企业从事公告和备案工作的人士告诉中国工业报记者,车企在申报产品《公告》的时候,一款车型要根据不同的配置可能要申请多个公告,年度小改款车型也要重新申报,这造成了公告数量繁杂,“但又不能不做,不做就可能拿不到产品合格证。” “产品《公告》管理是中国特色的车辆型式管理,已传承多年,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但也积累了不少经验。《公告》借鉴了欧洲的先进标准,不少工作都是汽车行业的专家在做,有一定的专业性,现在说取消或抵制还为时过早,可从管理方式上进行一些改进,提高活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不过,汽车行业进入的审批制可以取消或放宽,可以从整车项目管理走向产品管理,从事先许可走向事后监管。” 实际上,这两年,作为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信部在提高汽车行业“活力”上也做了不少修订和努力。2012年7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使得整车生产有进有出,一些无法正常生产、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企业将被撤销企业《公告》。随后,工信部又发布了首批特别公示企业名单。 即使如此,目前我国整车生产企业仍然超过100家,相比美国、日本等汽车先进国家,生产集中度、企业效率和单一车型的销量仍处在初级阶段。 《公告》和3C认证内容重复多 企业“压力山大” 记得在2014年的两会上,来自一汽集团的李维斗在《关于加强汽车技术法规和标准建设的建议》中指出,目前汽车法规、标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也是现行法规和标准存在的问题,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3C”认证与工信部产品公告的多数检验重复,环保部与工信部的排放检验重复,“这种重复性的检验、认证,既消耗了企业大量时间和大量额外认证费用,也损害了政府的执政能力。” 记者采访到一位做车企负责公告申报的人士,他也坦言,产品《公告》和“3C”认证在实验方面重复量很大,有很多项目是类同的,但表格的制式不一样,对同一参数的表述方式也不同,“搞得企业比较难受。”
“现在各家企业的产品投放都越来越密集,申报和备案的工作非常繁杂,还要做很多重复性工作,重复度可能达到90%以上,而且对一些同样的东西,不同部门之间的界定不同。比如同一个参数,《公告》中要求这样填,“3C”认证中要求那样填,导致最后的合格证和车辆的一致性证书上的表述不同,企业还要跟车管所解释,为什么不同,大家都很疲劳。”该企业人士透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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