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汤搏说,福岛核事故发生后,国家核安全局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响应行动。同时,国家核安全局还编写并报批通过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对我国未来一个时期的民用核设施核安全工作完善了顶层设计,做出了总体部署。此外,国家核安全局还在核电集团应急支援能力建设、公众沟通方式方法研究、后续新建核电厂安全要求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与此同时,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厂放射性排放进行严格监管。环保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赵永康说,国家核安全局建立了严格的监测体系,对核电厂的气态、液态流出物和核电厂外围环境实行“双轨制”监测,分别由核电厂营运单位和核电厂所在省份的环保系统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实施。监测结果表明,我国运行核电厂流出物排放均低于国家规定的限值。 资源共享 加强核事故应急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核电厂核事故应急能力,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核电集团公司开展核事故应急支援力量和队伍建设,目前已分别依托中国广核集团公司大亚湾核电基地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秦山核电基地挂牌组建了集团核事故应急支援队伍,组织各核电集团公司签署了《核电集团公司间核事故应急相互支援合作框架协议》,初步实现了全国范围内核电厂核事故应急能力共建和应急资源共享。 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副总工程师陈晓秋说,为了体现核电的安全性,核电有“两个千分之一”的定量安全目标,我国现在所有核电厂都能满足这一要求,而对于新建核电厂则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减小堆熔概率和大量放射性释放的概率。目前核电设计上已经采取了大量用于预防和缓解严重事故的措施,能够避免安全壳早期失效,因此可以说实际消除了大量早期放射性释放的风险;而对于晚期放射性释放,有足够的时间实施应急保护措施,以免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受到核电事故的危害。 当前,我国在建核电机组数量世界第一,根据国务院2012年批准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8800万千瓦,仅次于美国,位列世界第二。与此同时,我国在用和废弃放射源总数量超过20万枚,并且仍在以每年15%左右的速度继续增加,另外还有射线装置12万多台。 “核能开发和核技术利用的快速发展已成必然。”郭承站强调,我国正在抓紧制定《核安全法》,完善以《原子能法》、《核安全法》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为统领的核领域法律顶层设计。据悉,《核安全法》日前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由人大牵头,起草工作正积极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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