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再制造行业管理,确保再制造产品质量,引导再制造产品消费,根据《再制造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10〕303号)及《再制造产品认定实施指南》(工信厅节〔2010〕192号),我们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再制造产品认定工作。经过现场审核、产品检验与综合技术评定,并经组织专家评价论证,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华中自控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洛阳瑞成轴承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5大类17种产品符合再制造产品认定相关要求,拟列入《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三批)》。 现将《再制造产品目录(第三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3年7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邮编:100804 电话:010-66013058 传真:010-68205337 邮件:jns@miit.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