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中国核电,在经历了日本福岛核事故后超过20个月的暂缓、审视、总结与期待后,终于在2012年10月底迎来重启。 纵观整个行业,等待之中,收获甚多:针对福岛核事故的改进行动按照国家核安全局统一管理要求贯彻执行;三代核电引进消化吸收工作及自主三代核电研发都在顺利推进;秦山二期工程全面建成投产,新批新建项目拉开重启大幕;重要装备和材料实现国产化;铀资源开发国内外两个市场均获得重大成果。此外,行业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核安全科普、企业上市融资等举动亦值得一提。而各核电企业2012年发布的首份社会责任报告,对中国核电几十年的发展,尤其是2011年的情况作了总结。 历历在目,点点滴滴。在2013年即将到来之际,本版以梳理和点评的方式,回望中国核电理性回归,稳步重启的脚步。 1、政策条件落定 核电重启破冰 5月《关于全国民用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核安全检查报告》)公布,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核安全规划》)后,10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讨论并通过《核电安全规划(2011—2020年)》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电建设作出部署:(一)稳妥恢复正常建设。合理把握建设节奏,稳步有序推进。(二)科学布局项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三)提高准入门槛。按照全球最高安全要求新建核电项目。新建核电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 10月24日两个核电规划顺利通过,标志着核电重启的所有政策条件都已实施。阳江核电4号机组和福清核电4号机组重启后随即低调开工。12月9日,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开工建设。12月27日,田湾核电二期工程全面开工。核电项目陆续“破冰”。 点评: 反思、检查及全面总结表明了国家对核安全的高度重视,谨慎和理性重启则体现了国家和行业对中国核电安全发展并保障能源安全更高的期待和信心。 虽然核电行业在暂停期间受到了影响,但任何代价都抵不过安全。唯有保障安全,核电才能以一定的规模和速度重新起步;唯有保障安全,和平利用核能的初衷才能被公众所接受;唯有保障安全,清洁的核电才能为社会经济发展继续做出贡献。 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核安全规划》首次提出“断然处置”,实现了核电安全理念的一次飞跃;国家要求必须按照确保环境安全、公众健康和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把安全第一的方针落实到核电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全过程及所有相关产业。而行业任务的落脚点就在于,对在运在建机组用最先进的成熟技术进行安全改造。同时,在安全管理、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核电安全标准法规体系、核事故应急和响应能力方面做足功夫。 和平利用核能、提高清洁能源比重,是中国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2012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重申了优化能源结构,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的政策。从暂停到重启,从核安全大检查到相关核电规划发布,中国核电行业所经历的是一次整理,更是一次机遇。通过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反馈,清醒认识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正是对安全、对责任的落实,并以此为新的起点,实现中国核电新的跨越。 2、落实改进措施 行业统一执行 5月底公布的《核安全检查报告》认为,我国核设施安全是有保障的。但我国核设施在应对引发福岛核事故类似的极端自然灾害事件时,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随即制定了短、中、长期计划,要求和督促各民用核设施按期完成相应改进工作。 对于上述提及的薄弱环节,国家核安全局6月发布了《福岛核事故后核电厂改进行动通用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简称《通用技术要求》),旨在规范各核电厂共性的改进行动,解决目前核电厂在实施福岛后改进措施过程中所采用技术的统一性问题,尽可能统一和协调各核电厂所采取的安全改进策略深度和广度,解决监管当局和营运单位在安全改进策略上可能的不同认识。 点评: 核安全大检查结论肯定了中国核电站的安全,但福岛核事故却带来了核电运营、核安全设计理念、多堆厂址安全管理等很多新课题,对核安全标准、技术研发等产生了重大影响,技术改进势在必行。 无论技术研发,还是技术改进,目的都是将福岛核事故的经验反馈转化为能够切实提高我国核电机组安全性和极端灾害抵抗能力的先进核电安全技术。而《通用技术要求》的出发点在于规范各核电厂共性的改进行动,解决核电厂在改进措施过程中所采用技术的统一性问题,尽可能统一和协调各核电厂所采取的安全改进策略的深度和广度,解决监管当局和营运单位在安全改进策略上可能的不同认识。
核安全的重要性在于认识,更在于落实,这既是核电业主的责任,也是核安全监管部门和全行业的责任。实事求是地落实改进措施对增强公众信心,提高整个核能行业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