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形形色色的管理理论中,“核心竞争力”在中国可能是知名度最高的。一时之间,许多企业家已经到了言必谈“核心竞争力”的程度。然而,这个概念可能也是被误读最多的管理理念之一,很多企业家把“核心竞争力”看做“看家法宝”、“杀手锏”和“独门暗器”之类的东西,好像企业只要有“核心竞争力”这个宝贝,就可以独步天下、所向无敌了。
要讨论“核心竞争力”的问题,最好先厘定这个问题:到底什么是“核心竞争力”?1990年,C.K. 普拉哈拉德和加里?哈梅尔在《哈佛商业评论》上发表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一文,首次提出了核心竞争力这一概念,一时间洛阳纸贵,两位作者也因此成为世界级的战略管理学者。因此要弄清楚这个概念,《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这篇文章是不可不读的。
在这篇文章中,C.K. 普拉哈拉德和加里?哈梅尔开宗明义地指出,“核心竞争力”表现为一种“深度的精通”,一个公司凭借它才可能为客户提供独特的价值。它不是一个组织内部某个人或某个部门的能力,也不是指某种独有技术和工艺,而是一个组织集体学习能力的结果和体现,是公司整合、化合不同的生产技能和技术后而形成的一种综合能力。
“核心竞争力”能为公司创造持续的竞争优势,帮助它延展到广阔的相关市场领域,让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持续不断地为顾客提供新的价值。“核心竞争力”有三个特点:首先,核心竞争力能够为公司进入多个市场提供方便;第二,核心竞争力应当对最终产品为客户带来的可感知价值有重大贡献;第三,核心竞争力应当具备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特性。
由此可见,所谓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既不等于企业的核心技术,也不是企业的垄断资源,更不是企业的品牌优势,而是组织内的集体学习能力,尤其是如何协调各种生产技能并且把多种技术整合在一起的能力。“核心竞争力”还意味着对工作进行组织以及提供价值,可以说,核心竞争力是沟通,是参与,是对跨越组织界限协同工作的深度承诺。
由此可见,中国企业家津津乐道的“核心竞争力”,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正如麦肯锡在《亦真亦幻的核心竞争力》一文中所说的那样:“尽管人们对核心竞争力的概念趋之若鹜,但它对企业绩效的实际影响最多也只能算喜忧参半……对大多数企业而言,核心竞争力像是海市蜃楼:从远处看,给逆境中的人以希望;但真的走近了,却发现它只是尘土黄沙。”
所以,企业要寻找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必须要正本清源,从企业的集体学习能力入手,并把这种能力贯彻到企业运营的细节之中。比如说,日本索尼公司在缩微方面的能力独步天下,佳能公司在光学、成像技术和微处理器控制方面保持领先,这些都是他们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核心竞争力保证了他们选择自己擅长的竞争领域,并做出有竞争力的产品出来。
不要再苦苦寻觅那些让你“一招制敌”的独门秘器了,这些秘器要么从来没存在过,要么就是昙花一现,这种优势也是不可持续的。从长期来看,竞争优势将取决于企业能否以比对手更低的成本和更快的速度构建核心竞争力。管理层有能力把整个公司的技术和生产技能整合成核心竞争力,使各项业务能够及时把握不断变化的机遇,这才是优势的真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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