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合锻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JH39-1000 10000KN闭式四点数控机械压力机”、“3000吨平板硫化液压机产品开发”、“20000KN快速薄板深拉伸带研配功能试模液压机”、“2500吨淬火热压液压机”“YH24-2000/4000A封头液压机生产线开发”、“600吨预成型液压机产品开发”、“5000KN精密研配带快速薄板拉伸及全吨位冲裁缓冲功能液压机”通过合肥市科技局、合肥市财政局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审核,专家评审会根据《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等法规政策,认定该项目是研究开发项目,同意研究开发费用享受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的政策。 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所称研发项目,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通过研发活动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成果,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