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第3季度组织对滚动轴承生产企业进行了省监督抽查,此次监督抽查依据GB/T307.2-2005《滚动轴承测量和检测的原则和方法》、GB/T307.3-2005《滚动轴承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滚动轴承的主要性能进行了检验。
共抽查了泰安、淄博、潍坊等9个市2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合格22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8.6%,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4%。经检验,生产工艺较成熟,生产制造自动化程度高的大型企业产品合格率较高。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规模偏小、建厂历史较短的中小型企业。包括山东汇新汽车轴承有限公司,梁山县环球轴承有限公司,聊城依纳轴承有限公司等企业被曝光不合格。
此次抽查共6家企业不合格,其中5家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尺寸精度不合格的现象。尺寸超标将导致轴承与主机装配出现问题,甚至无法装配,从而影响轴承的使用。其次,有3家企业的金相组织存在严重缺陷,该问题极易导致轴承失效,使用寿命短,可靠性差,如果用在高速旋转或主机重要部位,严重的甚至危及人身安全。此外有个别产品轴承振动(加速度)值超标。轴承振动值超标是造成主机振动噪声过大的重要原因,如果在噪声要求较小的场所(如家居)使用,会对人产生听觉污染,危害人身健康。
滚动轴承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行业生产集中度低、研发和创新能力低及制造技术水平低的“三低”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二是量值传递、检测设备的定期检定等计量基础工作薄弱;三是设备落后,工艺不合理,技术力量薄弱,检测手段不健全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四是专业分工细化,缺乏对分供方和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对实物质量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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