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日前公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其中对于机床及锻压、铸造设备类别商品也进行了界定,明确列出不予免税进口的商品品名和指定参数范畴。新版《目录》将自3月1日起执行。 《目录》中将机床及锻压、铸造设备类商品分为六小类,分别是非数控机床;数控机床;压力成形机械;木工机械;铸造机械;量具量仪。依据《目录》,所有规格的非数控机床都不能享受免税进口;而数控机床产品中,不能免税进口的产品涉及款型较多,包括数控激光加工机、数控切割机、龙门式加工中心、数控电加工机床、钻削加工中心等共23款(详细列表请点击这里)。 值得一提的是,新版《目录》对相关参数进行了详细界定,比如数控机床之下的数控激光加工机产品,凡三维及以下板材切割(三维实体加工除外)的将不予免税;而镗铣加工中心产品中,符合以下参数条件的款型将不能享受免税:定位精度大于0.010mm,重复定位精度大于等于0.006mm,快移速度≤40m/min,<4轴联动,以及数控重型磨床,规定工件直径≤1600mm,加工圆度>0.001mm,微量进给>0.0001mm。 至于执行方面的相关事宜,财务部指明,在新版《目录》生效的3月1日之前获批的国内投资项目,如其设备在2008年1月1日前进口的,仍按旧版《目录》(2000年修订,2002年曾予调整)执行;如设备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进口的,则一律按2006年修订版新《目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