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锻压协会金属钣金及制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第三届中国国际金属切割、冲压、成形及制作会议 会 议 纪 要
为期四天的2007(北京)中国国际金属成形会议暨第三届中国国际金属切割、冲压、成形及制作会议已于2007年11月22日在北京永安宾馆圆满闭幕,出席会议的一百五十三位参会代表反馈良好。此次会议共分为六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中国锻压协会金属钣金及制作委员会成立大会; 从CMF’06的预备会到CMF’07的成立大会,中国锻压协会历经两年多的时间建立了中国金属钣金及制作行业的平台,会议上齐俊河副秘书长发布了行业现状的工作分析及行业未来的展望报告,宣布今后中国锻压协会金属钣金及制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管理办法,并决议产生三十个单位作为中国锻压协会金属钣金及制作委员会执行委员单位。 第二部分是综合报告和行业论坛;我们邀请来自行业协会、国务院、国际代表和具有行业领导性的企业10余位嘉宾,展开了全面的行业热点话题,思想的分享和精神的盛宴,为与会代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第三部分是欢迎晚宴;晚宴上邀请了展商、与会代表及嘉宾,提供了一个宽松的环境,让众多业内人士彼此结识新朋友,获得灵感和商机。 第四部分参观第三届中国国际金属成形展览会和第九届中国国际锻造展览会。今年四个行业重要活动携手共办,在世界上尚属首创。 第五部分是新技术讲座;本次讲座安排有以下的国际知名企业:西班牙法格塞达、日本山崎马扎克、德国舒勒、南京埃斯顿、德国福斯油品、日本天田、德国阿库、日本森铁工、德国HILMA和德国斯特曼。他们分别对伺服驱动、激光切割、精冲技术、数字化制造技术、国际金属冲压和钣金工艺及设备等12个题目,展开分析,并现场解答与会代表的各种疑问。 第六部分是企业参观;会议的最后一天,与会者参观了北京地区优秀的冲压和钣金企业,参观分成两条路线:线路一是福田欧曼重型汽车厂及其配套零部件厂-博萨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和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线路二是北京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兆维-交换设备制造分公司、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北京新利同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风腾机械(北京)有限公司。与会代表随着我们的参观路线,从多方位了解了北方地区企业的发展和成长状况。 会议的具体内容请登陆网站www.china-metalform.com进行详细了解。下一届会议将于2008年12月份在上海或苏州召开,敬请关注。 附中国锻压协会金属钣金及制作委员会执行委员单位名单及工作条例。
中国锻压协会金属钣金及制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禾田精密钣金有限公司 苏州市东山钣金有限公司
副主任委员单位 北京兆维-交换设备制造分公司 上海新奇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 通快金属薄板制品(太仓)有限公司 湖州巨人机电有限公司 苏州富士特金属薄板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图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新利同创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沧州国华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沧州惠邦机电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兼干事长 中国锻压协会
执行委员单位 北京顺达电子机箱厂 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机加工部 江苏成城电气有限公司 无锡新奇特钣金机械有限公司 常州天力兰宝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公和立信钣金制品有限公司 苏州市艾西依钣金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海金电器有限公司 江苏扬力集团 江苏金方圆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上海冲剪机床厂 济南铸锻所捷迈机械有限公司 北京兆维工装有限公司 扬州恒德模具有限公司 佛山市康思达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长治钢铁(集团)锻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锻压协会金属钣金及制作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委员会中文全称为“中国锻压协会金属钣金及制作委员会”简称为“中国钣金委员会”,英文全称为“CHINA METAL FABRICATING GROUP”简称为“CMFG”。 第二条:本委员会直属中国锻压协会领导。 第三条: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为钣金及制作行业的共同利益服务。组织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推动钣金及制作行业技术进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使钣金及制作行业生产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本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一)搜集、整理有关钣金及制作行业的国内外信息。办好《锻造与冲压》期刊和中国锻压网,编制成员名录,组织经济技术交流、人才培训、国内外考查调研。举办、参加权威性的国际行业展览、会议和交流活动。 (二)建立成员单位基本数据库,及时掌握钣金及制作行业工艺、装备水平、生产能力、经营管理状况,开展行业咨询服务。 (三)协助企业贯彻国家标准,组织有关标准、规范的研究和学习。制定并推广适合我国行业发展现状的行规、行约。 (四)承担政府部门和行业单位委托办理的项目,参与行业开发、改造、技术成果鉴定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 (五)致力于提升成员单位的综合实力,保证民族品牌的生存和发展。 (六)完成中国锻压协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第五条:成员 凡承认本委员会的工作条例,原履行条例规定各项义务的中国锻压协会会员单位,均是本委员会成员,可参加本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执行委员会 本委员会成员推选执行委员,也可以特邀若干名顾问和特邀执行委员组成执行委员会。由执行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管理工作。执行委员会推选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执行委员会随中国锻压协会换届而换届。执行委员可以连任。 第七条:秘书组 执行委员会下设秘书组。秘书组是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干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组设在中国锻压协会秘书处并接受中国锻压协会秘书处的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中国锻压协会推荐,执行委员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对外代表本委员会,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第九条:干事长 干事长由主任委员推荐,经中国锻压协会确认,领导秘书组工作,负责执行委员会的各项决定,处理日常工作。干事长亦可由主任委员兼任。 第四章:经费开支及资产 第十条:经费来源和支出 所有中国锻压协会会员单位统一缴纳会费,委员会不再另收委员会会费。 经费来源和支出:详见:中国锻压协会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及会费缴纳办法。 钣金及制作委员会的一切资产属中国锻压协会所有。 第五章:终止 第十一条:本委员会有1/3委员单位提出终止要求,2/3委员单位表决通过,报请中国锻压协会批准后方可终止。委员会提出终止申请后,不得再以委员会名义组织活动、开展业务。 第十二条:中国锻压协会秘书处接到委员会提出的终止申请后,由秘书处及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组成清算委员会,对委员会进行终止清算。 第十三条:中国锻压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及开展活动情况,在征得委员会的同意后,可以做出调整或撤消本委员会的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条例修改程序 (一) 委员会秘书组提出工作条例修改方案。 (二) 报中国锻压协会审查。 (三) 提交委员会大会讨论,报中国锻压协会批准后生效。解释权属委员会秘书组。 第十六条:其他 本条例内容如与中国锻压协会章程有相违背之处,以中国锻压协会章程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