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铜业企业了解到,2006年国家取消铜精矿加工贸易政策,对大型铜冶炼企业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不利于企业实施境外套期保值业务。对此业内人士希望能尽快恢复铜精矿加工贸易。 2005年12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等联合下发《关于控制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有关措施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2595号),从2006年1月1日起,将进口铜精矿加工出口未锻轧铜(阴极铜)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不再审批上述品种的加工贸易合同。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这三家国内最大的铜生产企业完全支持国家有关抑制消耗大量能源、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出口政策,但国内大的铜冶炼企业不属于高能耗、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业。以三大铜业公司为例,从铜精矿到阴极铜耗能成本也仅占产品价值的1.5%左右,能耗主要产生在采矿和选矿阶段,冶炼阶段能耗只占整个能耗的很小部分,而电解铝耗电约为14600千瓦时/吨。此外国有大型铜冶炼企业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铜冶炼生产成本控制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国家产业政策调整的关键是严格控制资源利用率低、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小冶炼厂的重复建设。而且,通过加工贸易出口阴极铜只占很少一部分,对国内影响甚小。 我国是铜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80%以上需要靠进口铜原料或阴极铜的方式来满足需求。2005年铜消费量为392万吨,但是只生产了253万吨,进口阴极铜122万吨,进口铜精矿405.88万吨,出口铜仅为14万吨,不存在大量出口,因此取消铜精矿加工贸易对限制铜出口意义不大。由于从2006年4月1日起对电解铜实行出口退税为零并征10%出口关税,10月份后提高到15%,通过一般贸易方式铜出口将基本停止。因此,我国不会存在铜资源外流问题。 国内主要铜企业表示,加工贸易取消以来,给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小的困难。第一,不利于我国企业在更广泛的领域内采购铜原料来弥补国内资源不足。原因是:根据目前铜出口退税为零并征收15%出口关税,黄金在一般贸易项下禁止出口,进口铜原料含金加工费仅为金价1%左右,国内没有黄金和白银的期货交易,企业无法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取消铜精矿加工贸易后,由于黄金无法复出口和承受不起高额的进口税收成本,企业根本无法再进口高含金的铜原料,这样既不利于争取进口更多的我国短缺的铜、黄金原料,同时也使企业在原本十分紧张、有限的国际铜原料市场的选择范围受到很大的局限,雪上加霜,受制于人,不得不付出更高的代价。2006年1~10月份,我国铜精矿进口同比去年减少了11%,与取消加工贸易有很大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