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上周发布了《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包括立法、执法、机制建设、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十方面内容276项具体措施。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研究员认为,我国目前已经进入知识产权纠纷大规模爆发期,中国企业遭遇国际知识产权纠纷频发,从DVD、彩电、摩托车,到数码相机、MP3芯片、汽车和电信设备等涉及20多个行业,因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波及的企业数以千计。 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博士表示,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知识产权意识和理念薄弱是中国企业的两大软肋。此次颁布的《计划》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操作性,将推动中国知识产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知识产权贸易成为新贸易方式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竞争。据统计,目前在海外发展的中国企业已超过1万家。有关专家认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进入迅速发展期,但也遇到一些问题,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就是其中之一。 李顺德介绍,WTO框架有三大支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认真履行了入世承诺,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知识产权执法也取得很大成绩。 李顺德认为,中国企业遭遇国际知识产权纠纷频发表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因为过去中国的制造能力和贸易规模不够大,没有引起发达国家的注意。而现在我国经济水平和制造能力已经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发达国家理所当然把他们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优势资源加以保护,所以近年中国企业遭遇国际知识产权纠纷频发是意料之中的。我国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今后将会越来越多。”李顺德说。 知识产权贸易正成为国际上一种新的贸易方式,李顺德说,这种方式就是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资本进行投资、经营,所谓的品牌就是一种知识产权的经营模式。比如美国IBM公司生产计算机和软件,同时还卖知识产权,而且占销售额的比例很大。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竞争工具,很多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构筑非关税贸易壁垒。而目前我国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却少之又少,甚至存在很多认识误区。李顺德说,自主知识产权有严格的法律含义,不是一切创新成果都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在法律保护范围内的智力成果不能随意赋予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另外,没有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之前,企业不可急于对外宣传。 企业需提高三种意识 王丽表示,中国企业不断遭遇国外企业知识产权围剿,已面临生存危机。她建议中国企业要提高三种意识。 第一,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意识。 第二,高度关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意识。由于知识产权制度始终处在修改和完善的过程中,特别是发达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每年都在修改和调整,因此企业应该给予高度的关注。 第三,积极抵制和抗争意识。要学会利用知识产权作为我们参与市场竞争的武器和工具,对于国际贸易中存在的滥用知识产权的情况,积极给予抵制和抗争。 王丽提醒,面对知识产权纠纷与日俱增,中国企业“走出去”之前,首先要请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了解相关法律风险、潜在知识产权冲突等。 其次,企业遭遇国际知识产权纠纷时,如果采取不应诉的态度或者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状态,将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后果。 她建议,在应对诉讼时,企业必须考虑被诉产品对企业的重要程度,如果该产品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就当义无反顾。 同时,企业对自己所拥有的相关专利及知识产权的把握要准确。王丽最后强调,在海外进行知识产权诉讼是一个时间漫长、程序极其复杂的过程,聘请称职的专业律师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